http://esf.huizhou.soufun.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6 月26 日 赵丽萍 京华时报
物业税的开征还面临诸多问题亟待解决。
3月25日,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《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》。其中,明确提出了“深化地产税制改革,研究开征物业税”,并要求由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发改委、建设部等部委尽快研究开征物业税。但是,多数业内人士均认为开征物业税面临着诸多困难,在短期内很难实现。
问题1 对征收对象进行评估
开征物业税还面临着征收物业价值难以有效评估的问题。除了物业的多样性特点之外,评估人员短缺、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等都是制约的因素。
据悉,中国现在只有约3万名评估师,注册评估师不到1万人,有些县城连一个注册估价师都没有。这些人要对全国660个城市的几百万亿平方米的城市不动产进行评估显然是力不从心,无法正确评估就不能合理征收物业税。此外,能否保证专业人士评估房产时不会发生寻租行为等,这些均是摆在面前的实际问题。
问题2 对现行税收体系影响
征收物业税对现行的税收体系也造成较大影响。开征物业税如何与现行的财税制度进行衔接?如何把土地出让金、房产税、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合并,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?开征物业税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执行,对于不同的物业,怎样进行区分?是按照地理位置,还是按照户型面积、拥有套数或者按照物业价值,标准很难界定。
因为,我国目前仅居住类房屋就分为廉租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公房、拆迁安置房、自建房、集资建房、两限房、商品房、新农村改造房、棚改房、市政建设用房等一系列不同政策的房屋。对于这些政策基础差别巨大的房产评估价值并征收物业税存在困难。不可能对不同房屋定不同税率,导致几十种的不同征税待遇。而且,从居住者方面来看,核心城区的房子多为一些旧房子,这些房子户型较小、质量和环境差,但位置好,房子价值高,业主按说应该缴纳物业税,但这些房子的居住者往往以中低收入人群为主,如何保证物业税的缴纳?
对此,亚豪机构副总经理任启鑫认为,物业税的征收是从流通环节到持有环节的变革,从长远利益来看,既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,又有利于物业持有者的保值增值,因此是税收发展的必然趋势。但是,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,只有把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解决好,才能为顺利开征物业税铺平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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