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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编者按 |
合同的法律定义是“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”。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合同扮演着重要角色。
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于从今年8月1日开始正式启用2007版《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》和《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》。新版合同的使用对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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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二手房
买卖合同(2007年) |
特 别 提 示
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,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:
1 、本合同文本由“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”生成,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,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、补充,但修改、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。
2 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,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房地产证等有关证明文件,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,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、补充性、修改性内容。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,可向法律人士咨询。
3 、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,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。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、交通、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、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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